足球比赛中队员五项犯规的判定及处罚规则
发布时间:2024-09-12 15:16:43  阅读次数:39

1.裁判认为该动作很危险,例如试图踢已经被守门员接住的球。

5.比赛期间,当守门员位于本方禁区内时:

a. 用手控制球、向任何方向持球、拍球或将球抛向空中再接球后,迈出超过 4 步而未将球带入比赛范围。

b.持球后,在4步之中及在这4步的前后足球比赛裁判员,虽然球已经投入比赛,但在球被禁区外的队友或者禁区内或外的对手触到之前,他按照第5条(c)的情况再次用手触球。

c.队友故意将球踢向守门员后,守门员用手触球。

d.裁判员认为比赛因战术目的而被故意停止或拖延,从而使该队获得不公平的优势。

在上述所有情形下,应根据第13章的具体情况,判给对方球队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。

e. 如果球员出现以下情况足球比赛裁判员,应受到警告并出示黄牌:

f.比赛开始后,任何情况下足球比赛裁判员,运动员未经裁判员事先允许,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参加比赛或在比赛中途离场(意外情况除外)。

g. 如果裁判员暂停比赛并发出警告,对方球队应根据第13章的具体情况,从暂停比赛时球的所在地点,以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。

h.若犯规队员犯规较严重,应按照规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。

i. 一名选手屡次违反规则。

j. 通过言语或者行为表达对裁判员判决不满的人。

k. 有不当行为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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